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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14年吉林大学学生排球锦标赛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4-04-03 作者: 摄影: 点击:

关于举办2014年吉林大学学生排球锦标赛的通知

校内各学院:

为提高学生参与意识、竞争意识和群体意识,培养学生的体育情感和体育综合能力,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,拓宽高校体育教育的视野,推动校园阳光体育运动的发展,营造和谐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,现举办吉林大学2014年学生排球锦标赛。具体竞赛规程如下:

一、比赛时间:2014年4月12、13日

二、比赛地点:男子锦标赛在前卫校区体育馆举行,女子锦标赛在南湖校区体育馆举行。

三、参加办法:以学院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,每学院可报一队,领队1人、教练1人、运动员12人。

四、运动员参赛条件:在籍各学院的本科生、专科生;研究生只能以研究生院组队参加比赛。

五、资格认定与申诉:参赛队员必须带学生证;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,需向赛会运动员资格审查机构提交由领队签名的申诉书,并同时交纳申诉费100元方可受理,胜诉则申诉费如数退还。

六、裁判员:体育学院教师及体育学院学生担任。

七、竞赛办法:

1.比赛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《排球竞赛规则》及相关补充规定。

2.参赛队在7队(含7队)以下的组别,采用单循环赛进行。8队以上组别分两个阶段进行: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,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。

3.循环赛按积分排列名次。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积分多者名次列前。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采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:Z值=X(总得分数)/Y(总失分数),Z值高者名次列前,如Z值仍相等,采用:C值=A(胜局总数)/B(负局总数),C值高者名次列前

八、名次录取与奖励:

录取名次:录取女子前8名,不足8队(含8队)的按报名参赛队减1录取。

奖励:

1.对获得前3名的运动队分别颁发奖杯,对获得4-8名的运动队分别颁发奖状。

2.对获前8名队的运动员颁发颁发成绩证书。

3.前八名依次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方法积分,累积到第五十三届校运会总积分;参赛学院基础分20分,纳入到校运会总积分。

九、报名时间与办法:

2014年 4月11日(星期五)17:00分别在前卫校区、南湖校区体育馆召开报名会,各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员1人参加。报名会上各参赛队须交材料:参赛运动员报名表。

联系人:夏忠岩:13009120315 付 凯:13009018265 (男排)

权 衫:13039111117 董玉峰:18686633339 (女排)

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
本规程解释权属吉林大学体育学院

体育学院

2014年4月3日